档案,承载了一个国家民族的历史文化记忆,延续着一代又一代的传承。
2021年6月9日是第十四个国际档案日。
恰逢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党领导人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我国今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主题为“档案话百年”,用档案讲好党的百年故事,献礼百年华诞,守初心担使命,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
用档案见证中国共产党的百年辉煌,中央档案馆联合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新闻新媒体中心,隆重推出百集微纪录片《红色档案》带你走进中央档案馆,读懂百年大党的胜利密码,感受烈火淬金的精神锋芒。
《红色档案——走进中央档案馆》,精选中央档案馆大量馆藏珍贵档案,生动讲述档案背后的人物和故事,从多个角度呈现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承的初心和使命。
回首百年征程,重温历史记忆,缅怀革命先烈,追慕伟大事迹。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百集微纪录片《红色档案——走进中央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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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日的由来
国际档案日是由国际档案理事会发起设立的。
1948年6月9-1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会上通过了国际档案理事会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
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60周年纪念日,国际档案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什么是档案?
(一)档案的概念
档案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只有当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随着文字和记录文字的载体出现,档案才逐渐出现。在原始社会里,人们靠语言表达和交流。随着社会的发展,为适应复杂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人们创造了“结绳”“刻契”等记事方法。结绳与刻契可以说是档案最早的起源。
清朝光绪年间,金石学家王懿荣从来自河南安阳的甲骨上发现了“甲骨文”,甲骨文记载了盘庚迁殷至纣王间二百七十年之卜辞,可以称得上中国真正意义上最早的档案。
我国档案历史悠久,“档案”一词的出现却比较晚。档案在商代称为“册”,周代称为“中”,秦代称为“典籍”,汉魏以后称为“文书”“文案”,唐宋以后称为“文卷”“案卷”“案牍”,清代称为“档子”“档案”。档案一词,最早见于《清太宗皇帝实录》崇德三年(1638年)正月甲午日记的记载,距今不过三百多年的时间。
关于档案概念的界定,《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档案的种类
档案的种类多种多样,由于分类逻辑的不同,档案的分类
根据档案的形成,可以分为国家机关、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名人档案。社会组织档案分为特定的社会组织文件。
根据档案的性质,可分为立法档案、行政档案、军事档案、外交档案、经济档案、科技档案、艺术档案等。
根据档案载体的形式,档案可分为石刻档案、泥板档案、甲骨文档案、丝绸档案、纸质档案、纸莎草档案、羊皮纸档案、桦树皮档案、电影档案、磁带档案等。
根据记录信息的方式,它可以分为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和视听档案。视听档案分为照片、录像、录像和电影档案。
根据档案归属的形式可分为国有档案、集体档案和个人档案。
(三)档案的作用
档案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凭证作用;二是参考作用。对于一个具体单位或个人,档案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历史的真实、全面的反映。
2.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工具。
3.档案是一个单位规范管理的基础。
4.档案是我们积累和传播知识重要载体。
5.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建立信用,在社会活动、生产经营等方面建立和利用信用体系,获得发展最有力的工具。
新档案法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档案法实施30多年来,对加强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维护国家档案资源安全,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档案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已不相适应。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档案法》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两章,从原来的6章27条修改为8章53条,彰显了档案发展顺应时代要求的特色。新《档案法》主要从完善档案管理体制、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推动档案开放利用、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加大档案工作支持保障力度、增加档案监督检查、完善法律责任8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此次新《档案法》的亮点:
一、档案形成满25年应向社会开放,鼓励档案开放利用;
二、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发展规划,鼓励传统档案载体数字化;
三、加强档案监督检查,严格法律责任,确保档案安全。
档案与我们的生活
档案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从婴儿出生时的出生证明,到在校学习、工作和婚姻产生的记录,以及人去世后的抚恤、丧葬、遗产继承等,都是档案。每个人都在创造档案,也会在生活和工作中用到档案,档案伴随着我们的一生。
对在校大学生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自己的学籍档案,它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入学时间、学籍情况等相关信息。等到步入社会参加工作以后,每个人又都会产生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密切挂钩,是记载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的重要依据。档案在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学会保存档案,利用档案,是每个人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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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档案材料的启事(链接)
http://archives.xhsysu.edu.cn/info/1030/11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