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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党群、行政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2020-11-18 17:33:38   by: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档案真实地记录学校发展历程,保存学校历史记忆,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27号令)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档案馆将开展2019年度学校党群、行政档案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凡本单位在201911日至1231日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本单位党群、行政工作和活动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2.各单位立卷归档的具体范围参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群、行政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试行)》(附件1)。

二、归档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档案工作负责人要安排、督促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将应归档的各种材料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及时归档。

  2.立卷归档的材料应提供原件,凡不符合整理规范的文件材料,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后向档案馆移交,移送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用纸规范。

3.学校党办、校办盖章印发的红头文件(函件),由党办、校办统一收集归档;其他单位盖章印发的重要文件(函件)由各单位收集归档。

4.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要求参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指引(试行)》(附件2)。每一个案卷里面须包括《卷内备考表》(附件3)、《卷内文件目录》(附件4)。此次不安排集中审卷,请各单位根据归档工作进度联系档案馆进行立卷审查。

三、归档方式

办理移交时,各单位须提供《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档案移交目录表》(附件5)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归档文件清单》(附件6),并提前发送非涉密材料的电子版给档案馆。

四、归档时间

12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20-87220106

    邮箱:zdxhdag@163.com,办公地点:广州校区办公楼308-1室。

附件: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群、行政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试行)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指引(试行)

         3.卷内备考表

         4.卷内文件目录

                 5.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档案移交目录表

         6.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归档文件清单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201118